作为犯罪受害者你享有的权利
新南威尔士州司法部
什么人是犯罪受害者?
因另一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而直接遭受伤害的人是犯罪受害者。
这种伤害包括身体上的,精神上的或者心理上的伤害,丧失直系家庭成员和财产损失。
为什么要有受害者权利章程?
受害者权利章程是1996年颁布的受害者权利法规的组成部分。该法规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并保障受害者得到妥善的照顾。
该章程明确规定了犯罪受害者应该得到警察,法院,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检察机关怎样的对待。
犯罪受害者管理局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受害者管理局监督犯罪受害者权利章程在新南威尔士州的贯彻落实。如果你想要一份受害者权利章程,需要讨论或澄清任何关切的问题或需要有关某个政府部门投诉机构的信息,请和犯罪受害者管理局联系。
作为犯罪受害者我都享有什么权利?
作为犯罪受害者, 你有权得到所有政府部门的尊重,礼遇和同情。
你同时还享有以下的权利:
§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你有权得到适合你情况的由各个政府部门提供的医疗,咨询,福利,保健和法律帮助。
§ 你有权通过警察或检察机关打听警察对侵犯你的犯罪所作的调查,对被告的起诉及审判进程。这类信息可以提供给你, 前提是不能妨害对案件的处理进程。
§ 在大多数情况下,你有权保护你的这类隐私权即保护你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不让被指控犯罪的人知道。重要的是你要同处理你案件的检察官讨论此事。
§ 你有权避免同被指控的人和被告方的诉讼活动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如果你对自己的安全担心, 你可以告诉警察,检察官或者法院司法人员。
§ 在大多数情况下,你有权向法庭陈述犯罪行为给你造成的后果。如果允许提出受害人遭受犯罪行为后果的报告书,这种报告书会由检察官在定罪之后但在判决之前递交给审判人员或法官。检察官和犯罪受害者管理局可以就如何书写受害者遭受犯罪行为后果报告书提供信息。
§ 你有权获知犯罪分子什么时候将从监狱里释放出来或者犯罪分子什么时候从监狱里逃跑了。你可以同负责关押侵犯你或者你家人的部门联系, 在该部门的受害者登记簿上面登记。
§ 如果你是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你有权向受害者补偿事务仲裁法庭申请补偿和/或咨询。这类申请由该仲裁法庭评定。犯罪受害者管理局可以帮助你获得信息,支持和推荐服务,以及有关受害者权利章程的信息。
如果我对某个政府部门对待我的做法不满意,我该怎么办?
你有权同该部门讨论有关的问题。
首先,把你关切的问题告诉该政府部门里同你交涉的这个人。通常,问题可以在这里解决。如果你仍然不满意,你可以同该部门的领导人联系。
如果你仍然不满意,你可以同该部门的正式投诉机构联系。
如果你想提出投诉,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一套必须遵守的程序。他们必须把这一点告诉你。
如果在投诉之后你还有关切的问题,你可以同犯罪受害者管理局联系,了解按照犯罪受害者权利章程你还可以得到哪些帮助。
同犯罪受害者管理局联系
电话:(02) 9374 3000
1800 633 063 (在悉尼市区以外的地方打电话免收长途电话费)
听觉残疾人士电动打字机服务:(02) 9374 3175
电话口头翻译服务:131 450
传真:(02) 9374 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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